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和商家打官司不算是个新闻,但球友因量身订做的高尔夫球杆问题将工房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在中国恐怕谁都是头一回听说吧。
原告是经教练介绍来到某练习场工房,找日本技师检查从PING订做的球杆。经过一番忽悠,身高一米九十多的原告愿意花近四万元让被告给量身订做了一套新球杆。订做球杆有几个最基本的要领,即:通过手腕到地面的距离确定杆身长度;测量挥杆速度决定杆身硬度;以手的大小、手指的长度选择握把的粗细;其它,如杆头款式、杆身材质、扭矩、弯曲点、重量分布等等还要看球手的差点、挥杆平面、弹道特点、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仔细甄选。原告订做的新球杆如期交付,但使用感觉很别扭,击球效果也完全不符合之前被告的承诺。
原告认为订做的新杆有个简单的错误,杆身长度太短,不是原告自认或业界公认该使用的长度,从而导致连锁反应:杆身硬度过大,杆身落地角扁平。后果是原告打球时站姿弯腰驼背,挥杆不畅使不上劲,击球点靠近趾部打不正打不准,打不实打不远。问题简单明显,原告也早早向被告反映。奇怪的是被告极其自负,坚持认为依据自己多年的经验所订做的球杆参数设计没问题,不同意再换套新杆身增加球杆的长度,也没给被告调陡短杆身的落地角去适合原告别扭的站姿。原告由此彻底失去了对被告的信任,最终对薄公堂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打官司要靠证据。原告说短,被告说不短,法官又该怎么判断?
产品合格与否,要有标准才能评判。虽然我们天天说美规、日规,指的只是人种与球杆关系,说再具体点是亚洲人弱小球杆也要相对短软,欧美人高大球杆需要长硬。真正的球杆质量标准和规格却没有国标、美标或日标,甚至连个高尔夫界自己的行业标准都没有。消费者怎样举证球杆有问题,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还是交给律师和法官,相信他们的睿智可以妥善处理。
话说回来,TURE TEMPER DYNAMIC GOLD 杆身其实并不贵,即使再换几套新杆身三万元的收费也完全承受的了。被告不同意更换杆身会不会还有其它理由呢?在对球杆进行了全面测试后,发现问题出在挥重上。我们知道日规杆的特点是杆身短,而要保证短杆身又有足够的挥重,杆头制造时就要比美规的重几克,估计4克吧;再有,这套杆选用了X100硬度的重杆身,也提高了挥杆的重量。以上两个原因使原告新订制的球杆7铁虽然只有36.75英寸长,挥重却不是通常的D0而是D3。如果被告给原告再加长1英寸杆身,球杆挥重将达到D9。如此之大的长杆身球杆,同样有可能引起其它不良反应:挥杆太重导致挥杆速度下降、节奏变慢,球打不动,人还容易受伤。这也许才是被告不愿加长杆身的真正原因。所以,原告的问题虽然是出在杆身长度上,但要根本解决问题,却要选重量较轻的杆头,而不仅是这些广告宣传中强调符合高尔夫规则的产品。
中高协教练员培训认证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下一步,球杆技师的资质考核也应该提到日程上来。而中巡赛用杆更需要早日确定我们自己的国标和检测实验室,一方面比赛规则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球杆的市场准入也能有法可依。
作者介绍:王彤,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天体物理专业。现为美国高尔夫球杆制造协会会员,CPGA认证职业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