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规则:球员在什么时候有权在原来的条件下击球?
球员A和B同时把球打进同一沙坑。A击球后,破坏了B的站位。B是否可以耙平沙坑,恢复原站位而不被罚杆?
案例分析:
规则1-4规定:如果场上出现规则中没有规定的任何有争议的问题,应按公正的原则进行裁决。这个案例就属于要用公正的原则来处理的情况。
案例中B的站位被A破坏,根据公正的原则,球员有权利在原来条件下打球,即B可以耙平沙坑,恢复原站位而不被罚杆。规则规定任何人都可以耙平沙坑,这包括球员或他们的球童。
以下是常见的一些球员有权利在原来条件下打球的案例:
1. B的球在沙坑,B走进沙坑制造了一些脚印。 A的球在沙坑后,轮到他先击球,A觉得有可能把球打进沙坑。那么A可以耙平沙坑再打下一杆。
2. 球员的球在沙坑,他叫了裁判来做判罚,裁判走进沙坑制造了一些脚印。球员可以耙平沙坑再打下一杆。
3. A和B的球在球场通道上离得很近。A击球后,破坏了B的站位(比如铲出一块草皮)。规则规定B可以有两个选择而不被罚杆:1)如果站位很容易被恢复,那么B可以修补地面;2)如果站位不容易被恢复,那么B可以在一杆范围内最接近原来球位状况的地方放置球,再打下一杆。
4. 果岭上,如果球员的推击线被对手,同伴比赛者或他们的球童无意踩踏并损坏,球员可以免罚杆修复推击线。如果推击线损坏严重,无法被修复,球员可以要求委员会免罚杆处理;而委员会可以按整修地的规则,让球员免罚杆在果岭上放置球,再打下一杆。
5. A的球在沙坑前,B的球在沙坑里。B走进沙坑击球,带出了一些沙子,落到A的球上面和周围。A可以免罚杆清理掉沙子再打下一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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