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规则探讨:关于抛球的有效性
很多球友都知道抛球补救时有“两杆范围”一说,如最后入水点两杆范围(侧面水障碍补救)、初始球位两杆范围(宣布不可打)等。
案例:参加某比赛,同组球友的球进了长草,打不出来,宣布不可打,在两杆范围抛球补救(加罚1杆);看到球友已经抛完球,一回头发现球友又把球拿起来再抛,问何故?答:刚才抛球时超出了两杆范围,需要重抛。
再一细问,第一次抛球只是球的停点超出了初始球位的两杆范围(不到一码),回答球友:你同组球友的第一次抛球是有效的,不能重抛;他把球拿起来重抛属于静止的球被移动,要罚1杆放回原位,否则罚2杆。
后来想想,实际很多球友都有这个误区,把此“两杆范围”当做了彼“两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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