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里的高球规则小悲剧 宣布不可打抛球后仍不可打
观澜湖杰克尼克劳斯青少年锦标赛第二轮16号洞,第16组的一位泰国球员的球打左偏了,飞进去了球道左边的树林里。经过了几分钟的找球,她在几棵树之间找到了原以为遗失的球。
由于球位于几棵树之间,没有办法站位,更加无法上杆和击球。球手她打了暂定球,她问,是否可以放弃初始球去打暂定球,罚一杆。
如果球手没有去寻找她的球,或者找了几分钟后放弃寻找,或者找了5分钟未找到,这时她的暂定球就会成为使用中球。但若她找到了初始球,她就必须要放弃暂定球。如果继续使用暂定球进行比赛,将被视为打错球。
27-2c. 放弃暂定球
如果初始球既没有遗失,也没有出界,该球员必须放弃暂定球并继续用初始球进行比赛。如果他对该暂定球继续进行任何击球,将视为他在打一个错球,规则15-3的条款适用。
此时,她只在在原来初始球的位置宣布不可打:第一可以回到原位去打,第二可以选择两杆抛,不更接近球洞,第三可以选择延长线后方抛球。三种补救都罚一杆。
最后她选择了在延长线上抛球。没想到,抛球的结果让她更郁闷,罚一杆后,她的抛球竟然抛在一枝树枝上,球又弹开了,停在另一棵树旁边。这时球手问重新不可打,是否可以重抛。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打之球的补救,和其它状况不一样。其它的状况补救时,像GUR、水障碍、临时积水等,如果抛球手重新回到相同状况的妨碍时,必须要重抛。但不可打之球的判定,球员本人是唯一的基准,如果不可打之球抛球后(除了停在两杆范围外等等20-2c需要重抛的状况)不可打可重抛,那么这就变成一个漏洞,球员可以重新抛球直到球位最有利为止。所以不可打之球抛球后,若重新被认定不可打,需要再罚一杆后再进去抛球补救。
泰国球手听了表示明白,她选择在抛球手的位置打球。
好在,成功将球往后方打上了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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