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麦的案例学高尔夫规则 完全脱困
作者:happy2010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4-01-20 浏览 7
小麦童鞋不幸在阿布扎比锦标赛上被规则撞了一下腰:由于错误的抛球被罚2杆。   从有关报道的情况来看,小麦童鞋是因为接受整修地补救时没有实现完全脱困,抛球后还有一只脚站在了整修地里击球,违反了规则25-1,比洞赛本洞负,比杆赛罚2杆。   由此而联想到一个球友们经常容易遇到的、也是很容易犯错的类似规则问题,即球车道脱困。   除非有当地规则的特别规定,否则球场上的球车道都属于“不可移动妨碍物”,可以按照规则24-2进行免罚杆补救(最近补救点一杆范围且不更靠近球洞抛球)。   球车道造成的妨碍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或几种情况同时存在:   1、对球位的妨碍。即球本身位于球车道上。   2、对站位的妨碍。即需要站在球车道上击球。   3、对预期挥杆区域的妨碍。即挥杆时有可能会碰到球车道。   运用规则24-2时,和小麦童鞋运用规则25-1一样,都必须实现“完全脱困”,否则就是违规。   则何谓“完全脱困”?   简单来说就是:不管你原来是因为击球还是站位或挥杆受到了球车道妨碍,或三个方面同时都受到妨碍,只要你选择了接受免罚杆补救,则抛球后就不能再受到球车道的任何妨碍——既不能再影响击球,也不能再影响站位,还不能再影响挥杆。   看一个示意图。

  这种情况是受到球车道的两种妨碍:   第一,对站位的妨碍——需要站在球车道上击球。   第二,对预期挥杆区域的妨碍——挥杆时会打到球车道砌体。   免罚杆补救的最近补救点显然在球车道右侧(B位置)。   右侧挨着球车道有一片平坦的短草区(A位置),再往右则是一片很深的灌木丛。   这个球不抛球是没法打的,因为杆头肯定要砸到马路牙子;抛到灌木丛里更没法打,因为下不了杆。   但是,符合规则24-2免罚杆补救要求的“法定抛球区”就是在灌木丛中,怎么办?   不少球友会希望选择把球抛在A位置。   而且,A也是在最近补救点B一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处,似乎没什么问题。   其实有问题——如果把球抛在A位置,则击球时还是会站在球车道上,没有实现“完全脱困”。   也就是说,在A点抛球只能脱离球车道的一种妨碍(对预期挥杆区域的妨碍),但没有脱离球车道对站位的妨碍。   有的球友会说:没事啊,我不介意站在球车道上击球啊!   问题是你不“介意”规则“介意”,因为规则要求你必须“完全脱困”。   这种尴尬情况也许就像小麦童鞋受到处罚后调侃的:“高尔夫之中有些愚蠢的规则,这是其中之一。”   但是没办法,因为“规则就是规则。”   图示情形只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冒着伤杆的危险原地照打;第二,宣布不可打,罚1杆,在原球位两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 作者:风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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