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蛮干的:一个案例涉及到的高尔夫规则问题
作者:playergolf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3-11-14 浏览 2
五杆洞,球友在球道上第三杆攻果岭,约170来码;动作变形,用力过猛,加上地面比较松软,噗嗤一杆直接把球砸进地面。 问俺:这个是陷入地面了,可以(免罚杆)抛球把? 俺答:NO!按规则,你这个情况不是由于球自身冲力造成的陷入地面,而是你自己直接砸进去的,不能接受免罚杆补救。 球友围着只露出地面一个小白点的球转了几圈观察情况,灵机一动,调转枪口,反过来朝发球台方向用劈杆狠狠劈了一杆——手艺还不错,球硬是给劈出来了,不过是远离果岭又倒回去了几十码;第五杆再攻果岭,打短没上。 球友往果岭方向走时,忽然想起来,问俺:刚才我那个球也可以宣布不可打吧? 俺答:当然可以啊! 球友十分懊悔:早知道就应该罚1杆直接在两杆范围抛球,还可以一杆攻上果岭的! 俺做了个鬼脸:下次咯! 规则28 除了球进入水障碍区以外,球员可以在球场范围内任何地方宣布他的球不可打,罚1杆,在初始球两杆范围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或在初始球与球洞连线往后无限延长线上抛球,或回到上一杆的地方抛球打下一杆;如果是在沙坑中宣布不可打,并选择初始球两杆范围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或初始球与球洞连线往后无限延长线上抛球,则不能在沙坑外抛球。 “不可打”不等于真的“不能打”,而是一种规则允许的、可能比“硬打”更明智的选择。很多时候,在一些困难球位下,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打”,付出的代价往往比宣布不可打罚的1杆要多出好几杆。 作者:风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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