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坑中击球后的行为问题 高尔夫规则解析
沙坑中击球后可能遗失,在沙坑抛球打暂定前平整了沙坑,道长一开始按规则13-2理解(击球前不能改善抛球区域),认为要罚2杆。
博友9号铁留帖指出:打暂定球时,抛球前平整沙坑不属改善抛球区域,那两杆不罚的。
本来还不同意9号铁的观点,因为13-2明明说了不能改善抛球区域,怎么会不罚呢?并再次翻看了关于规则13-2的判例,但没有找到直接依据。
为慎重起见,道长晚上又把判例本翻出来,这回弄清楚了——在规则13-4(球在障碍区内时禁止的行为)及其判例中发现了俺的错误根源:忽略了球已经从沙坑中打出去这一细节。
规则13-4例外2:
在障碍区内击球后,如果球落在该障碍区外,球员可以不受限制地平整障碍区内的沙子或泥土。
判例13-4/37
问:球员在沙坑中击球后OB或遗失,在按照规则27-1(一杆加距离)抛球前,球员平整了抛球区域,试挥杆又几次碰到沙子,是否违反了规则13-4?
答:没有,规则13-4只是限制球在沙坑中时或在沙坑中把球拿起来后可能抛球或放置球时的行为。上述情况下,球员不是把球拿起来而是把球打出了沙坑。
更进一步,规则13-4的例外2指出,球打出沙坑后,球员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平整沙坑,而且这一权利(平整沙坑)优先于任何其他规则的冲突条款,包括13-2。
那什么情况下该罚?
譬如,沙坑中的大荷包蛋,觉得打不了,宣布不可打,准备在沙坑中抛球。抛球前,球员平整了沙坑中踩出来的脚印——这个要罚,比洞赛本洞负,比杆赛罚2杆。
另一个判例:沙坑中击球,打一蛙跳,球还在沙坑;由于很恼火,球员用球杆狠狠地砸沙坑发泄——违反规则13-4,因为这时候球还在沙坑中,不允许用球杆触及沙坑地面。
至于改善抛球区域的情况,例如:球进入了红桩区,准备在最后入水点两杆范围抛球;抛球前因担心球位不好,用脚踩平抛球区的凹凸不平处——违反规则13-2;再如,球道上陷入地面的球,把球拿起来后抛球前把球的打痕踩平——比洞赛本洞负、比杆赛罚2杆。
作者:风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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