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辩高尔夫的大小流氓规则 & Not Touch
作者:zhang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3-06-27 浏览 4

既然是讨论规则问题,俺就不嫌麻烦把以前写的关于NOTOUCH、流氓规则的一些博客翻了出来,摘编其中一些反映了俺的主要观点的内容。 由于是若干篇博文的内容摘编,可能会有前后不顺的地方,不过不影响意思表达。 从练习场打了几筐球回来,脑海中还留着打位爆满、一个个“新人”兴致勃勃挥杆不息的景象,一路上不由得又“杞人忧天”:不知道这一批批新的高尔夫爱好者中有多少是听说过“高尔夫规则”的? 在练习场随便逮住几个人问了问:下过场了?你们在场上一般都是按什么规则打的啊? 答曰:规则?不就是什么“大流氓”、“小流氓”么?还有什么规则? 还有:打球就是锻炼身体啊,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么,规则?哪有那么多讲究! 再有:什么规则?不是球童说怎么打就怎么打么? 如此等等——典型的“不知有汉,何论魏晋”。 且不去说所谓的“流氓规则”到底是不是“简单”、是不是“没有争议”,仅仅是其带来的这种负面导向就不值得提倡。 高尔夫规则是一个完整的行为规范体系,绝不仅仅是怎么抛球、怎么罚杆等;一本小小的规则手册,从“诚信、自律、随时为他人考虑”的高尔夫精神开始,到最基本的场上礼仪要求,最后才是各种具体的规则条文,是所有打高尔夫球的人都应该(先不说“必须”)遵守的一种游戏规则,其作用和性质在某种程度上都有点类似于企业的“员工守则”。 “流氓规则”盛行的结果之一,便是导致很多新加入高尔夫爱好者行列的球友以为高尔夫就是这么玩的,压根就建立不起“高尔夫规则”的概念,更难得去关注和学习真正的“规则”,“敬畏规则”当然也就无从谈起。 对待规则问题首先是关乎于“态度”,而不是如何“在两杆范围抛球”之类。 在“流氓规则”的长期熏陶下,既不知真正的“高尔夫规则”为何物,久而久之也会对规则形成一种下意识的抵触——搞那么复杂干什么? 殊不知,有些事情该“复杂”时还非得“复杂”,就好比吃饭,能不能说:不就是“吃”么?拿碗往嘴巴里倒就是了,还要拿双筷子正儿八经坐在那、搞那么复杂干什么?更不要说西方人刀叉盘子碟子一大堆,“有这个必要么”? 高尔夫是一种特定的游戏,有它特定的规则;这种规则不是你、我、他说了算的,是有据可依的,全世界通用的;平时“玩”你可以不遵守,但不能说这个“不遵守”就是对的、就是应该推广的、就是有道理的;不懂规则而没有遵守情有可原,但如果明知有规则的约束而不愿意去遵守或不屑于去遵守,事情的性质就两样了。 说到底,“流氓规则”也就是一种“**规则”,已经完全偏离了“高尔夫精神”的轨道,才不管你什么高尔夫运动的乐趣,赌起来怎么方便怎么来、怎么“残酷”怎么干,正如erma所说的:“残酷程度”根据赌注的大小而定——什么时候见过赌场的人“随时为他人考虑”?为什么要那么“残酷”?不“残酷”谁敢保证你不出老千、不占便宜?球在水井盖上?好得很啊,看你不把几千两银子一根的杆砸烂才怪!老子输了钱也不让你舒服! 不知道这个“流氓规则”最初是怎么叫开来、又是从哪里开始叫的,由于用了“流氓”这两个挺“那个”的字做形容词,大家伙虽然在私底下是习惯了“大流氓、小流氓”之类的说法,大体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不觉得有什么,一旦放到台面上来说,听起来多少还是会让人不自在——因为“流氓”毕竟不是个褒义词。 无岩童鞋转述了一个关于“流氓规则”的真实段子,并戏称:“真的是按订好的大流氓规则,六亲不认,那会死人的”—— 一哥们开球时把球打到了树上,白球被树枝架起留住;大流氓规则,不允许宣布不可打。 这哥儿便举起一号木去敲那个球。第一下没有够着;第二下还是没有够着;第三下,这哥儿跳了起来,终于把球给打下来了。 这哥儿很兴奋,但球童说:“OB了”! OB就OB呗,总算是下来了。 突然,这哥儿吐血大叫:“OB了,那得原地打啊”! 所谓“原地”,就是要再把一个球放到树上去。 这哥儿每人发了2000元,求肯大家放过此洞。 中间有一洞,又是这哥儿,开球打到了球道旁临时挖的排水沟里;沟槽比较窄,用铁杆是打不出来的。 咋办啊?这哥儿很聪明,用推杆往前推。 他认为总会有开阔的地方吧,推到那里再打出来吧。 一杆、一杆、一杆、……。 终于到头了。 前面是一个小湖。 这哥儿顿时倒地。 如果有心,估计类似“行为不符合正常逻辑”的故事还可以收集很多。 Notouch在球友的意思里不光是英文直译的“不能动”,而是代表在球友中广泛流行的一种游戏规则;据了解,目前“流氓规则”的玩法很多,各地有自己的不同演绎。有进入未经修剪的草即OB,有进入过渡草即OB,下水OB,过球车道OB,等等。也有规定无论球在哪里,包括树上、垃圾桶、沙盆,一律不得根据规则脱困,就是把杆打烂也得打。残酷的程度根据赌注的大小而定。极端的甚至下沙坑也OB。 再说得远一点,几千年下来,现代文明社会已经为人类行为演绎出了那么多的“规则”,我们的日常生活与行为规范总不至于都要回到从“茹毛饮血”、“刀耕火种”开始,再一点点进化到“现代人”的水平吧? 同样的道理,既然已经现成摆着一部全世界通用的《高尔夫规则》在那里,即便说它是“从Notouch派生出来的”,那现在也已经“派生”出来了、成了世界性认可的“规则”,为什么不能去学习、去运用、去遵守、去推广,为什么要再回到Notouch呢?如果Notouch真的能够“公平”地解决球场上的“规则问题”,又用得着“派生”出一本《高尔夫规则》么? 冷静地想一想,还是那句话,“流氓规则”事实上既替代不了、也不可能替代“球场规则”,打高尔夫还是尽可能多学点“球场规则”好。 关于Notouch的讨论应该说是一个老话题了。 对于这个问题称得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持“无所谓”态度者有之,力捧其“公平、简单”者有之,坚决反对者有之;更曾有热心者费了老大的劲,设法去探究这个Notouch的来龙去脉,进而提出“高尔夫规则本就是建立在Notouch的基础上”、“Notouch是高尔夫的根本和精髓”等观点。 俺倒是非常赞成“高尔夫规则本就是建立在Notouch的基础上”这个观点。为何?高尔夫规则那本小册子背面有特别显眼的三句话,头两句就是:“在球场的现状下打球、在球的现状下打球”——这不就是活脱脱的Notouch么? 也就是说,“在球场的现状下打球”或者“在球的现状下打球”是规则最基本的要求;但是,仅这两句话还远远解决不了球场上遇到的实际问题,主要是两大类: 第一,如果球员由于种种原因(主观或客观的)而没有在球场或球的现状下打球该怎么办? 譬如,球落在一堆树丛边,球员嫌树丛碍事影响上杆,先要球童把树枝扯开来再击球(击球时不是“球场”的现状了);譬如,球在球道上好好的呆着,球员不小心一脚把球踢动了,然后直接就在球停下来的地方打下一杆(已经不是“球的现状”了),等等。 这样,规则就必须具体明确:万一发生类似这种“没有在球场或球的现状下打球”的事情时球员该承担什么责任?于是便有了“改善击球环境”、“静止的球被移动”等罚则。 第二,确实无法在球场或球的现状下打球时该怎么办? 譬如,球被卡在树蔸中间;譬如,球被打到小卖部的房顶上;譬如,球被打到山上、水中找都找不到了;譬如,球突然被一只小狗叨起来顽皮地给扔到很远的地方去了,等等,你让球员怎么在“球场的现状”或“球的现状”下打球? 于是,就有了规则本本背面的第三句话:如果两者都无法做到(不能在球场的现状和球的现状下打球),便依据公平的原则处理。 问题又来了:什么才是“公平”?拿小狗把球叨走的例子来说,张三可能认为最“公平”的做法是叨到哪里就必须在哪里打,谁叫你倒霉?小狗怎么没有叨我的球?李四可能认为应该在原地换一个球打最“公平”,因为毕竟不是当事人自己造成的后果,谁知道会有小狗跑过来干这种事?王五可能认为怎么样处理都没关系,不就是大家“玩玩”么! 这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公平”可言,则到底听谁的?因此,规则便进一步具体规定了:遇到“不能在球场的现状和球的现状下打球”的情况时该怎么办,给大家事先就明确好统一的处置办法,谁的都不用听,听“规则”的就是。 规则的34大条款和厚厚一本判例大概就是这么一步步演绎出来的? 再展开来。“规则”就一定“公平”?不见得;像做好击球准备后球被风吹动要罚1杆,认真思考起来似乎确实有“不公平”的因素在内。但是,任何“规则”(包括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法律条文)同样都不可能保证“绝对公平”——拿刚刚实施的酒驾处罚来说,20mg/100ml就要被逮起来,19mg/100ml“按规定”便啥事没有,“公平”么?未必差了这1毫克后果就至于有这么大的天壤之别? 这么说:如何尽可能保证规则的公平性是规则制定方应该考虑的问题和应该尽到的责任,如何尽可能遵守既有规则是我们打球人应履行的义务。 俺自己毫无疑问当然是Notouch的反对派。据俺所知,赞成Notouch的大体有这么几个理由:简单,公平,不容易引起争议;要俺说,真要细究起来,Notouch“简单”虽“简单”矣,但恐怕不一定真的就“公平”,“避免争议”也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为什么说Notouch不一定就公平?如果Notouch能独立处理场上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有高尔夫规则那样的系统性、全面性(甚至能正式成文),倒也能够做到“公平”——反正也是“规则”么;问题是,Notouch针对的就那么几点,所谓“见桩死”、看见球都得打等等,搞来搞去最终还得回到“高尔夫规则”上来。 打“球场规则”产生“争议”的原因一般有两类,一是对“事实”的确认意见不一致(如到底是在哪儿下的水),一是对规则不熟悉或理解不同;如上所述,由于Notouch事实上是必须结合“球场规则”才有效的,因此在理论上照样不能避免争议,相关的例子就不具体讨论了。 另一方面,不管是“球场规则”还是Notouch,“争议”本身其实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只要当事人都愿意从心底里遵循“诚信、自律、随时为他人考虑”的高尔夫精神,任何争议都不难心平气和的解决,也不一定非得要靠“裁判”——当然,正式比赛不在此列。 绕来绕去绕到本文的主题:俺个人观点,高尔夫的“根本”和“精髓”既不是Notouch也不是某一规则条文应如何运用或怎样“算杆”,而是高尔夫精神——诚信、自律、随时为他人考虑。 对俺们业余爱好者而言,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个个成为“规则达人”,只有能不能或愿不愿意尊重并身体力行的实践“高尔夫精神”才是更值得我们花大力气去关注的;而对于“高尔夫精神”的几点内容(诚信、自律、随时为他人考虑),既不需要去翻规则本本,也不需要受多少专门的训练或教育,更不需要有超人的记忆力去“背书”,存乎一心而已。 约球迟到似乎也是“小事一桩”,往往眼看着约好的开球时间没几分钟了,一问:马上就到!实际这个“马上”可能还不知道是多久——在俺看来这也是“不为他人考虑”的典型表现。 一旦“赌”上了,常人的心理哪有现成的便宜不占、哪还有那么多的“自律”、哪还能“随时为他人考虑”?我的银子他人会为我考虑么?虽然“赌品”无可挑剔者肯定不是没有,但“大环境”下众赌客的表现如何,在局者应该都心中有数,用不着非得说穿。 所以才有了Notouch如此大的市场。 有一次,俺前面的一组“赌”得热火朝天(几位都是俺认识的,知道他们无“赌”不成局),眼看着其中的一位开球左曲上山了,去找球;另一位不辞劳苦一步步如影随形的跟着,那景象绝对和押送犯人似的,直到对方确认放弃了,才大汗淋漓地回到自己的球位去击球——俺在后面边看边感慨:这高尔夫打成这样也真是不容易! 每每看到一些身价不低或“有身份”的球友在果岭上、发球台、球车上、会所大堂吧、更衣室喜滋滋地一张张数着钞票的情形,俺经常都会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反正也不“犯法”——至少现实是如此,没见过警察去高尔夫球场上“抓赌”的;各有各的玩法,各有各的价值观和行为导向,奈其何也! 如果有谁能做一个统计的话,在国内业余爱好者中按NOTOUCH(包括“大流氓”、“小流氓”)玩的人数估计比按规则玩的人数要多出N倍。 NOTOUCH究竟典出何方好像已经不太容易进行考证,几位坛中大佬虽然费了些功夫追根溯源,目前似乎也还不能完全“验明正身”。 另一方面,所谓“存在即合理”,既然NOTOUCH如此的广为流行,其中当然会有一定道理——最“给力”的理由就是NOTOUCH“简单”、“不容易产生争议”。 确实,上山下乡也好、钻林入水也罢,反正通通都算OB,根本不用存什么念想,也不必左顾右盼的“贼心不死”记挂着找球,赶紧的再抡一杆拉到;不管球位多么的困难、旁边是狗屎还是牛粪、是石板还是铁盖,只有一种选择:打!什么妨碍物、修理地、补救方法之类的都用不着去记,多省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NOTOUCH确实也有它的“合法性”在里面: 其一,下水什么的都算OB,实际也就是相当于强制执行规则中的“一杆加距离”(27-1),俺管这种做法叫“大OB”——等于人为扩大了球场上的OB区; 其二,不管球在哪儿都必须原样照打,相当于表现了规则最基本的立足点,也算是“出之有据”:在球的现状和球场的现状下打球, 所以,如果说是就哥几个一组下场PK,只要大家事先都能同意,NOTOUCH倒也没什么大了不起。 当然啦,NOTOCH也有其“难处”:如果是一组以上的同场PK,尤其要是几十、上百人的比赛,且不说游戏规则的严肃性问题,那也还得先逐一说清楚NOTOUCH的具体干法——毕竟还有对NOTOUCH搞不太清楚的,特别是各个地方的NOTOUCH还有不少差别。 还有一点,NOTOUCH终究不能解决球场上可能遇到的其他所有问题。譬如,能不能扛15支杆下场(多带一支一号木什么的)?能不能用杆把去捅球?能不能用杆头去捞球?在沙坑中能不能把杆头放在沙面上比划?万一球卡在石头缝里哭都哭不出来怎么办?球掉在沟槽中看得见够不着怎么办?等等,都得事先给说清楚了,大家统一办法,否则就免不了扯皮——这样一来,岂不是还得另外再制定一整套的游戏规则?谁来制定、谁说了算? 其实,规则的出现本身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正因为很多时候确实没有办法“在球的现状和球场的现状下打球”,才得有那么些权威人士和那么个权威机构去动这么些脑筋,才有了《Rules of golf》这么个全世界统一的标准,免得“扯球不清”。 说来说去,NOTOUCH的“合法性”还是有限,因为它剥夺了我们很多本来是有办法解决问题的权力,只“简单”了有限的几个环节,真遇到了其他那些没办法“简单”的,还是得回到规则框架里来。 NOTOUCH的“不合理”成分也很明显:明明球在铸铁水井盖上、混凝土路面上也要照打,非得让人把上千两银子一根的杆给砸坏才行?球道上一堆积水加烂泥巴也要照打,难道真有必要为一场球弄得个不像人样? 俺曾经碰巧见到过一次令人啼笑皆非的NOTOUCH干法:球刚好掉进路边用来装沙子的薄皮铁桶,怎么办?照打呀!当事人寻思了好半天,选了一支短铁硬打;第一杆下去砸进沙里,小白球纹丝不动;第二杆没站稳,卯足了劲却打一空杆(照算),差点连胳膊都扭了;第三杆就更好玩,杆子的前半截砸在桶边缘,由于用力过猛,活生生被折弯成了镰刀状,恼火加肉疼,哥们一气之下大喝一声:算了!随便你们算多少杆,看要几张吧! 还有,NOTOUCH永远难以解决的一个大问题:高尔夫运动所特有的礼仪和行为规范。 所以呢,俺的观点是既不必视NOTOUCH为洪水猛兽,也不能就以NOTOUCH为满足,更不宜眼中只有NOTOUCH或只认NOTOUCH,甚至动不动就宣称“我们不搞什么PGA规则”、在心理上排斥规则或不愿意学习和了解规则;俺认为比较理想的状况,还是争取尽可能多掌握些“法定的”高尔夫规则,在“高尔夫精神”的原则下进退自如。 在业余爱好者中,NO TOUCH(包括“大流氓”、“小流氓”)恐怕是用得最多的“规则”方法,对其持肯定态度的居多;追根溯源,基本上是由于很多球友都感觉正式的高尔夫规则“太复杂”、“记不清楚”、“各人理解不同”,才有了“不容易产生争议”的NO TOUCH广为流行;NO TOUCH的生命力之所以如此之强,大概也正是在于其“简单”。 例如,当球有可能在水障碍区以外遗失时,按规则应先打一个“暂定球”;暂定球的处置程序本来就相对比较复杂,而且当事人往往并不愿意从心底里接受球有可能遗失的现实,即便是打了暂定球,也还是要“不抛弃、不放弃”的一个劲猛找,一般平时下场也不可能有谁会正儿八经去按“5分钟”计时,时间一长,搞得大家都不耐烦,还影响节奏什么的;按NO TOUCH就简单了:干脆不给找的机会,直接算OB。 又如,球下水了,如果严格按规则抛球补救也是件很麻烦的事,在水前抛还是水后抛、远一点抛还是近一点抛,到底在什么位置下的水等等,对下一杆的影响往往会很大,是最容易引起争议;按NO TOUCH同样简单:下水就算OB,原地重打,什么争议也没有。从某种角度来看,NO TOUCH确实有很多可取之处,不宜简单否定;另一方面,如果认为因为有了NO TOUCH而不必学习和运用“球场规则”,恐怕也不是个事:道理很简单,NO TOUCH解决不了球场上可能遇到的其他很多问题。 例如,连击了怎么办?从NO TOUCH是找不到根据的;不罚杆显然不合适,罚杆则怎么罚?不小心踢到了自己的球,本来是在打痕中的,这一踢刚好踢到了平坦处,接下来怎么办?NO TOUCH同样找不到根据;自己攻上了果岭的球被同组球友攻果岭的球撞进了水里,怎么办?在沙坑中试挥杆能不能碰到沙子?能不能在挥杆前把杆头放在沙面上?等等,NO TOUCH都没招,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回到“球场规则”找依据。 第二,遇到类似的情况便“一事一议”,大家本着“公平”的原则现商量。 第二种办法显然不是个事,你认为公平我认为不公平,你认为那样处理更公平、我认为这样处理最公平,不吵架才怪。 当然,理论上还有第三种办法,那就是大家下场前事先就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规定清楚,相当于另行制定一套完整的规则——这自然只能是开玩笑说说而已,否则圣安德鲁斯的规则委员会早就可以关门大吉了。 如此看来,NO TOUCH以外的事还得靠《高尔夫规则》。 不少球友都比较推崇no touch,认为最简单、最好执行、最没有争议,也有一些球友振振有词地提出“我们用不着搞什么国际规则”、“又不是打PGA”等类似很好玩的理由,反正是对“规则”表示不屑。 其实,全世界的高尔夫规则都只有一种,就是那本薄薄的小册子,没有什么国际、国内之分。既然是属于世界性的游戏,当然都应该是按统一的游戏规则,否则就没法玩。 俺个人认为,no touch说到底最多也就是相当于一种“本地规则”,即对一些特定事项进行特别约定(像进水了便相当于OB等),免得在场上“麻烦”、扯皮;另一方面,即使是哥几个按no touch自己玩,其实也和真正的、规则允许的“本地规则”一样,也不能超越于规则本身之上,也必须以正式的规则条款为前提,因为no touch本身显然不是一种独立的、完整的游戏规则,不可能(事实上也没有)囊括我们下场后的所有行为。 例如,你可以把球进长草、进水规定为OB,但“视为”OB了又该怎么办?罚一杆原地重打是怎么来的?还不是依据正式的规则?例如,遇到在沙坑里试挥杆碰到沙、在果岭上推杆时撞到旗杆、在球道上不小心踢动了球、击球前先用杆头把球位周围弄平整等等,按no touch该怎么办?还不是得从规则本身找依据? 所谓“规则”,无非是规定我们在场上玩高尔夫时必须统一遵守的一些行为准则,不管是no touch也好、什么“大流氓、小流氓”也好,除非是有人能够针对18个洞制定出整场的规矩,否则最终还是要回到那一本小册子去解决问题。平心静气想一想,所有按no touch玩的球友,实际上都隐含了遵守正式规则的前提——开句玩笑,总没有谁在沙坑里先对着砂子噼里啪啦一顿“试挥”后再正式击球,然后强调反正又没有去碰球(no touch)吧? 高尔夫规则除了规定各种情况下的处置办法或处理原则外,更重要的是还专门规定了场上的礼仪要求,而且这些礼仪规则绝不是形式主义的、可管可不管的“道德说教”,违反到一定程度便会面临最严厉的处罚:DQ。印象中有一位世界著名的“大腕”(记不清名字了),前不久就因为在发球台上接了一个电话而被拎到屋子里大大训诫了一番,做出保证后才被允许重返赛场。 而礼仪问题就更不是no touch能解决得了的。现如今,随着高尔夫运动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好,球场上的新手也越来越多,“礼仪杀手”的数量同样也在“与时俱进”,恐怕与我们整个的规则意识、规则环境都不无关系。 作者:风尘子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求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