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遗失(Ball Lost) 见“遗失球(Lost Ball)”。
使用中球(Ball in Play)
球员从发球区上击球之后,球即成为“使用中球”,在发球区击出之球即成为使用中的球。被架在球座上的球则还未成为使用中的球。
该球除去被遗失、界外、被拿起或不论规则允许与否被另一球替换(不论是否允许替换)之外,直至击球入洞为止都一直保持使用中球的状态。当球被另一球替换时,替换的球成为使用中球。
恢复球的使用中状态时,规则上有些场合是不允许替换的,在规则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替换球,该球也成为使用中球。但是要加罚两杆的处罚。
只要没有上述的事情发生,在发球区上打的球直到球进洞为止都是保持使用中的状态。
如果在球员开始一洞的打球时从发球区外打了球,或者是在纠正这一错误时从发球区外打了球,则该球不是使用中球,规则11-4或11-5适用。否则使用中球包括当球员选择或被要求从发球区进行下一次击球时从发球区外打的球。
比洞赛中的例外:如果在球员开始一洞的打球时从发球区外打了球而对手并没有要求其按照规则11-4a取消该次击球,则使用中球包括此球。
无论在任何一洞发生纠纷,当在T台打的球不属于使用中的球时,应按照与那纠纷相适应的规则将该球恢复为使用中球的状态。
当使用中的球位于球洞内时即已结束使用中的状态。
如果故意或不小心将使用中的球移动,该球即从使用中的状态中断,按照规则应恢复该球使用中的状态。
故意(或者不小心)被移动的球在处罚一杆的前提下重新放置球后属于按照规则已将该球恢复使用中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