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尔夫球场发球台出事故 球会被判赔52万
作者:zhang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1-12-14 浏览 1
  在陪同儿子小张在某高尔夫球场打球时,由于出发台的栏杆突然断裂,张某摔伤致残后诉至(上海)青浦法院。法院认为,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未对该栏杆进行维护保养,未设置警示标志,应对事故承担八成责任,张某也未按照规定在固定场所休息或者观看儿子打球,本身也存在过错,应承担两成责任。俱乐部最终赔偿张某相关费用52万余元。      张某的儿子是某高尔夫球俱乐部的会员。2009年10月2日,张某陪着儿子在高尔夫球俱乐部参加高尔夫球比赛。他坐在球童长室(出发台)观看儿子打球。出发台的栏杆突然断裂,张某一下子摔了下来,被送至医院就诊。一个月后出院,花费了大笔医药费,同时留下了智力衰退、理解能力下降等后遗症,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七级。      张某诉至青浦法院,认为该高尔夫球场栏杆设置存在安全隐患,高尔夫球俱乐部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摔伤后的相关费用、损失共计85万余元。高尔夫球场则认为,张某摔伤是他自己的过错,首先,事故发生地是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也不是提供给客人休息的场所;其次,该事故的发生是张某坐在栏杆上导致栏杆断裂,作为成年人明知道栏杆本身的功能是并非给人坐的,所以张某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青浦法院经庭审认为,高尔夫球场应当对包括护栏在内的所有设施及时有效地进行维护保养,由于其疏于管理,未能消除安全隐患,也没有及时制止原告进入球童长室,存在一定过错。而对于其主张是由于张某坐在栏杆上才使得栏杆断裂,并未举出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所以因栏杆断裂导致张某坠落摔伤,该高尔夫球俱乐部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张某到球童长室观看儿子打球,该地并非休息场所,并且张某身体接触了栏杆后发生了摔伤事故,所以张某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对该事故承担20%的责任,由被告承担8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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