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妨碍物(Obstructions)
妨碍物(Obstructions)
“妨碍物”是指任何人造物体,包括道路及通道的人造表面和侧面部分以及人造冰。但下列物体除外:
遗留在球场的人工物件视为可移动妨碍物,设置在球场内的人工物件则属于不可以移动妨碍物。陷在地面但可以拔出的立桩及标示桩在原则上属于可移动妨碍物。但是OB桩不属于妨碍物。
不是妨碍物的人工物件:
a. 标示界外的物体诸如墙壁、栅栏、立桩和栏杆;
标示OB的立桩是固定物因此不可以拔起, OB的立桩对击球有妨碍时也不能接受补救
b. 在界外的不可移动人造物体的任何部分;
c. 委员会宣布为球场不可分割部分的建筑物。
建筑物是指球场内的任何区域或者做为建筑部分的部位,是形成球场的一部分。
当一个妨碍物不需使用超常的力量、不需造成不正当延误打球和引起伤害即可移动时,则该妨碍物为可移动妨碍物,否则,它是不可移动妨碍物。
注:委员会可以制定当地规则宣布可移动妨碍物为不可移动妨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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