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杯Straits Cup
参照国际队际对抗赛莱德杯Ryder Cup比赛模式,1995年由海峡两岸热爱高球人士共同发起组织而创造了海峡杯Straits Cup,首开中国与台湾两岸高尔夫交流的重要活动。其中中国职业高协主席王军、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副主席贺平、及台湾职业高协前理事长谢敏男、现任台湾PGA副理事长廖国智,与台湾企业家和信企业集团的辜仲谅等五人的贡献卓著,是海峡杯成功举办的催生者,亦是成功开启两岸高球文化交流的重要人士。
在历次比赛中,均为台湾队获胜。中国队虽屡败屡战,但比分的差距有缩小的趋势。
参赛选手:
由主办单位邀请之选手,两岸职业选手各12名。
比赛办法:
参照莱德杯的比赛形式,由海峡两岸各自编队直接对抗。比赛共四回合,采用比杆赛(STROKE PLAY)对抗。前三回合为两岸编组团体对抗。最后一回合为个人对抗。 1997 年曾加入业余组比赛。2000年正式加入女子组的比赛。
比赛形式:
第一回合 |
史克蓝波赛 (SCRAMBLE) ,分六组对抗 。 |
第二回合 |
四人两球赛 (FOURSOME) ,分六组对抗。 |
第三回合 |
四球赛( FOURBALL ),分六组对抗。 |
第四回合 |
个人对抗赛 (SINGLE MATCH) ,分十二组对抗。 |
冠军:
1 |
四回合计 30 组比赛,每组胜者得 1 分,平手各得 0.5 分,负者 0 分,总分为 30 分。 |
2 |
得分超迥 5.5 分的一方为胜队,为 1998 年海峡杯冠军队。 |
3 |
如遇两队平手时(各 15 分),象征海峡杯荣耀的永久杯保留权,将由前一届 ( 台湾 ) 的胜队获得,且保留直至下届比赛举办时 。 |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