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规则》规则01. 比赛
定义
所有定义的术语均以粗体字出现并依照英文的字母顺序排列于本书的定义一节-见第二节 高尔夫术语定义。
1-1.通则
高尔夫比赛是指根据各条规则,由开球区用球杆打出一球,以一
杆或连续多杆将球击入球洞内的过程。
1-2.以外力对球造成影响
除非规则许可,否则球员或杆弟都不可以采用任何动作去改变球的位置或影响球的移动。(移开可移动的阻碍物-见规则24-1)
违反规则1-2时应接受下列罚则:
比洞赛—该洞认输;比杆赛—罚两杆。
附注:如严重违犯此项规则,委员会可以取消该名球员的比赛资格。
1-3.同意豁免规则
所有球员都不可以约定排除任何一条规则或是豁免任何应受到的处罚。
违反规则1-3时应接受下列罚则:
比洞赛—取消双方的比赛资格;
比杆赛—取消相关竞赛者的比赛资格。
(同意在比杆赛中不按顺序击球,请见规则10-2c)
1-4. 规则中未列之事项
如果引起争执的事项未列入规则之中,应该依据公平的原则加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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