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比赛前或回合之间练习
a. 比洞赛
比洞赛进行期间的任何一天于比赛回合开始之前,球员都可以在比赛的球场上练习。
b. 比杆赛
比杆赛进行期间的任何一天于一回合或延长赛开始之,竞赛者都不可以在比赛的球场上练习或以滚球的方式测试果岭表面或使果岭表面变得不平或挖果岭表面。
如果一场比杆赛连续几天进行两回合以上的赛程,竞赛者于不同回合之间也不可以在还要比赛的球场上练习,或测试这个球场的果岭表面。
例外:在一个回合或延长赛开始之前,竞赛者可以在第一个开球区附近练习推杆或切球。
违反规则7-1b之罚则:取消比赛资格。
附注:委员会可在比赛条件中另行规定(规则33-1),禁止球员在比洞赛进行期间的任何一天在比赛的球场上练习,或是规定竞赛者在比杆赛进行期间或不同回合之间可以在比赛场地或部分场地练习(规则33-2c)。
7-2. 回合内之练习
球员在进行某一洞的赛程时不得做击球练习。在两洞之间,球员不可以做击球练习,但他可以在以下或其邻近地方练习推杆或切球:
(a) 刚刚打过的洞之果岭,
(b) 任何的练习果岭或
(c) 该回合要打的下一洞开球区,
这种推杆或切球不可以从障碍中挥出,也不得延误比赛的进行(规则6-7)。
在某一洞结果已确定后继续击出的杆数不算是练习杆。
例外:当委员会宣布比赛暂停,球员可以在比赛宣布恢复之前(a) 依规则7-2的规定练习,(b) 在比赛球场之外的任何地点练习和(c) 在委员会另外批准的场地练习。
违反规则7-2之罚则:比洞赛 - 该洞认输;比杆赛 - 罚两杆。
如果违规行为发生在在两洞之间,处罚应在下一洞执行。
附注1:挥杆练习和真正的击球练习不同,只要不违反规则,球员可以在任何地点练习挥杆。
附注2:委员会可以在比赛条件中(规则33-1)禁止:
(a) 在刚刚打过的洞的果岭上或其邻近地方练习,和
(b) 在刚刚打过的洞的果岭上滚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