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异常之地形
a. 妨碍
当球落入或触及异常之地形时,球员即受到异常之地形的妨碍;或者当这个情形影响到球员的站姿或其意欲挥杆区域时,也算球员遭到妨碍。如果球员的球停在果岭上,当异常之地形影响推杆线时,也会形成妨碍;除了上述情况之外,根据本规则,击球线所受到的影响本身并不算妨碍。
附注:委员会可制订当地规则,禁止球员击球站姿受异常之地形妨碍时解除困扰。
b. 解除困扰
除了球落于水障碍或侧面水障碍里面的情况以外,当「异常之地形」对球员造成妨碍时,球员可以下列程序解除困扰而不必受罚:
(i) 在果岭通道上:如果球停在果岭通道上,球员必须将球捡起并在距离最近之解除困扰点一支球杆长度的范围内抛球,但抛球点不可比最近之解除困扰点更接近洞口。最近之解除困扰点不得位于障碍内或果岭上。当在距离最近之解除困扰点一支球杆长度的范围内抛球时,该球必须先触及球场的一部分且该处可避开无法移动之阻碍物的妨碍并且不在障碍内或果岭上。
(ii)在沙坑内:如果球是在沙坑内,球员必须捡起该起并依以下情况抛球:
(a) 不必罚杆而依照上述(i)所说明的方式抛球,但最近之解除困扰点必须在沙坑内且球也必须被抛在沙坑内;或者如果不可能完全解除困扰的话,就在该沙坑内之球场一部分,尽量接近原球点但不会比原球点更接近洞口,且能提供最大之困扰解除的地方抛球;或
(b) 被罚一杆而在沙坑之外抛球,但原球点必须介于球洞与抛球点之间的直线上,而抛球点在该沙坑后面多远并无限制。
(iii)在果岭上:如果球停在果岭上,球员必须将球捡起,然后在最近之解除困扰点置球,但此点不得位于障碍内,或者如果不可能完全解除困扰,可依规定找出最大的解除困扰点,但此点不得更接近洞口或位于障碍内。最近之解除困扰点或最大的解除困扰点可在果岭外。
(iv) 开球区内:如果球停在开球区上,球员必须把球捡起并依照上述(i)的方式抛球而无受罚杆。
球员依照规则25-1b捡球之后可以擦球。
(球滚动后静止的地点仍受解除困扰的情况所妨碍,见规则20-2c(v))
例外:若有下列状况,球员不得引用规则25-1b解除困扰:(a)由于异常之地形以外因其它事物之妨碍,使其明显的无法打球时;(b)只因采取非必要的异常站姿、挥杆、击球方向时,异常之地形才会对球员造成妨碍。
附注1:如果球在水障碍内(包括侧面水障碍),球员没有权利解除因异常之地形所造成的困扰而不受罚。如果遇到这种情形球员必须由球所停留的位置继续比赛(除非当地规则禁止),或者依照规则26-1来处理。
附注2:如果必须根据此规则抛球或置球的球无法立即取回,可以另一球代替。
c. 球遗失
一个球在击向异常之地形之后是否遗失乃是事实认定的问题。如果要认定球遗失在异常之地形里面,我们必须有合理的证据。在缺乏合理证据的情况下,球必须视为遗失球,依照规则27来处理。
如果球遗失在「异常地型」里面,那么球最后进入该地型最外围的那一点必须被决定,在引用这条规则时,球必须视为停留在这一点,且球员可以依照以下之情况解除困扰:
(i)在果岭通道上:如果球最后进入异常之地形最外围的那一点位于果岭通道上,球员可以用另一球代替而不必受罚,然后依照规则25-1b(i)来解除困扰。
(ii)在沙坑内:如果球最后进入异常之地形最外围的那一点位于沙坑内,球员可以用另一球代替而不必受罚,然后依照规则25-1b(ii)来解除困扰。
(iii)在水障碍里(包括侧面水障碍):如果球最后进入异常之地形最外围的那一点位于水障碍里,球员就不可以在不受罚的情况下解除困扰。此时必须依照规则26-1来处理。
(iv)在果岭上:如果球最后进入异常之地形最外围的那一点位于果岭上,球员可以用另一球代替而不必受罚,然后依照规则25-1b(iii)来解除困扰。
25-2. 嵌埋球
在果岭通道任何经细密修剪过的区域,如果球嵌埋在它本身所造成的球痕中,那么球员可将球捡起来擦干净,然后在尽量靠近原点附近(但不得比原点更接近洞口)抛球,不必受罚。所抛之球必须先落到球场之果岭信道的一部份。「细密修剪过的区域」泛指球场上任何区域,包括通往粗草区的小径,草剪得和球道的草差不多长或更短者。
25-3. 错误之果岭
a. 妨碍
如果球落在错误果岭上,那么球员即受到错误果岭的妨碍。
根据规则,影响球员的站姿或意欲挥杆的区域,并不算是妨碍。
b. 解除困扰
如果一位球员的球停在一个错误的果岭上,他不可以从球停的地方击球。他必须依下列程序解除困扰,不必受罚:
球员必须将球捡起并在距离最近之解除困扰点一支球杆长度的范围内抛球,但抛球点不可比最近之解除困扰点更接近洞口。最近之解除困扰点不得位于障碍内或果岭上。当在距离最近之解除困扰点一支球杆长度的范围内抛球时,该球必须先触及球场的一部分且该处可避开错误之果岭的妨碍并且不在障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