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附录Ⅲ - 高尔夫球
作者:TG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07-03-13 浏览 3

1.重量
球的重量不可超过1.620盎司(45.93gm)。

2.尺寸
球体直径不可小于1.680英吋(42.67mm)。这项规格的认定标准如下:让球靠本身重量自行通过一个1.680英吋之直径测量器,由任何位置随意放下时,如果每100个球之中通过测量器的球数少于25个,就算合乎这项规定;此项测试应在大约23±1℃之温度下进行。

3.球体之对称
球体不可设计、制造或故意修改成具有不同于对称球体之性质。

4.初速
采用R&A所核准之仪器测量时,球之飞行初速不可高于规定之上限。

5.整体距离标准
采用R&A所核准之仪器进行测试时,球的飞行距离及滚动距离总合起来不可超过该俱乐部所规定之「整体距离标准」。

差点
高尔夫规则并未针对差点之颁定及调整有所规定。这方面的事务应由各国的国家高尔夫协会负责管辖及控制,相关的询问也应该直接洽询该国高尔夫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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