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规则》规则22. 妨碍或协助比赛之球
22-1. 协助比赛的球
除非球是在移动当中,否则如果球员认为某一颗球可能有助于其它的球员打球时,他可以:
a. 如果是他的球的话,将它捡起;或
b. 要求捡起其它的任何一颗球。
依照本规则捡起的球必须置回原位(见规则20-3)。除非该球是在果岭上,否则不得擦拭它(见规则21)。
在比杆赛中,被他人要求捡球的球员可以先打这一球,而不必捡球。
在比杆赛中,如果委员会认定竞赛者之间互相同意不要捡起一颗可能协助任何其它球员打球的球,他们的比赛资格必须被取消。
22-2. 妨碍比赛的球
除非球是在移动当中,否则如果球员认为某一颗其它球员的球可能妨碍他打球时,他可以要求把它捡起。
依照本规则捡起的球必须置回原位(见规则20-3)。除非该球是在果岭上,否则不得擦拭它(见规则21)。
在比杆赛中,被他人要求捡球的球员可以先打这一球,而不必捡球。
附注:除非是在果岭上,否则球员不可以只因位他认为他的球可能妨碍另一个员打球就将它捡起。如果一位球员在没有被要求的情况下捡起他的球,他必须依违反规则18-2a被罚一杆,但不必再依规则22另外处罚。
违反本规则之罚则:
比洞赛 - 该洞认输;比杆赛 - 罚两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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