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8条高尔夫常用规则,业余球友们可要留心了!
本规则学习资料以业余爱好者最常遇到的个人比杆赛情形为背景。
第一条 超梯开球
行为:超出发球区前沿边界(两个发球区标志前端外侧的连线)击球。
处置:罚2杆,重新在发球区内击球,在发球区以外打的那一杆不计算杆数。
第二条 架球瞄线
行为:在发球区架球时将球上的标记线或商标等瞄向击球方向摆放。
处置:罚2杆。
第三条 试挥动球
行为:除了在发球区打第一杆之前以外,试挥时碰到球并导致球移动。
处置:罚1杆,把球放回原位。
注释:如果在发球区打第一杆之前试挥碰动球,不管球被碰出去多远都不罚杆,重新架球再打即可。
第四条 杆头触球
行为:击球前(包括果岭上推球前)做瞄准或试摆时杆头触及到球。
处置:如果仅仅是杆头触球、球没有发生移动(即离开原来的位置静止在新的位置),不罚杆。造成球移动的(在发球区打第一杆之前除外),罚1杆,把球放回原位。
第五条 违规击球
行为:用杆头贴住球把球勾出来,或用杆头顶住球把球捅出来,或用杆身和握把扫球、捅球。
处置:计算一次击球,再加罚2杆。
第六条 违规抛球
行为:由球童替代球员抛球,或不按规定的要求抛球(规则要求抛球时直立、手臂齐肩平伸、球自由下落)。
处置:在击球前可以纠正,不罚杆;没有纠正的罚1杆。
第七条 打错球
行为:打了其他球员的使用中球、球场上被遗弃的球、OB了的球、不再处于使用状态的球。
处置:罚2杆,且必须用正确的球纠正错误。打错球的杆数不予计算。
第八条 连击球
行为:一次击球过程中球杆(包括杆头、杆身、杆把)撞击球一次以上。
处置:计算一次击球,再加罚1杆。
第九条 指示打球线(果岭外)
行为:
(1)用杆头在地面点出肉眼可见的痕迹、划线等,且在击球前没有予以消除或恢复原状;
(2)击球过程中在球的附近摆放球杆、烟头、手套等作为方向参照物;
(3)击球过程中让球童站在打球线上或其附近,或站在打球线在球洞后方的延长线上。
处置:罚2杆。
第十条 违规辨认球
行为:
(1)不先向同组球员通报自己辨认球的意图便直接拿起球来辨认;
(2)拿起球辨认之前不先做好标记;
(3)辨认球的过程中不必要的擦拭球(即不是出于为了能看清楚球标、球号的目的,或者过度擦拭球)。
处置:罚1杆。
注释:违反以上三条中的任何一条或同时违反多条都只罚1杆。
第十一条 改善击球环境
行为:
(1)击球前用杆头按压或用脚踩压、整理球周边的地面;
(2)击球前修复挥杆区域内的落痕(果岭上除外),或陷入地面的球免罚抛球前修复自己球的落痕;
(3)击球前把影响挥杆的树枝、草丛等压到一边或踩踏平整(因正常站位需要者除外);
(4)试挥时把挥杆区域内的长草等生长物打断或打倒、打平;
(5)击球前因为标识界外的桩(白桩)影响挥杆而把桩拔掉(即便是拔掉后在击球前又插了回去);
(6)击球前移动被定义为“不可移动妨碍物”的人造物体(如树木支架、球场内的各种指示牌或广告牌等)。
处置:罚2杆。
第十二条 运动中的球被变向或被停止
行为:击球后,运动中的球碰到球员自己的身体或自己的球童、球包、球杆、装备。
处置:罚1杆,在球停下来的地方打下一杆。
第十三条 当球位于障碍区内时
注释:规则上的“障碍区”一词专指沙坑和水障碍区(红桩区或黄桩区)。
行为:
(1)击球前用手或球杆触及障碍区内的地面或水障碍区内的水;
(2)击球前用手或球杆触及或移动障碍区中的散置障碍物(散落或非生长着的树叶、草屑、枯枝等)。
处置:罚2杆。
第十四条 改善或触碰推击线
行为:
(1)果岭上击球前用杆头或手、脚等按压(拔除)推击线上生长着的草或凹凸不平处;
(2)果岭上击球前,不管有意还是无意,用杆头或杆把触及到推击线上的果岭表面;
(3)果岭上击球前修理推击线上除球痕和旧洞杯痕迹以外的其他既有损伤。
处置:罚2杆。
第十五条 果岭上违规动球
行为:
(1)果岭上自己的球童未经授权便将球做标记拿起来;
(2)果岭上球员调整球线(摆线)时不做标记触球。
处置:罚1杆。球童未经授权拿起球的,必须把球放回原位。
第十六条 果岭上撞球
行为:果岭上推球后,球撞到果岭上其他静止的使用中球。
处置:罚2杆,在球停下来的地方再推,被撞动的球放回原位。
第十七条 果岭上撞旗
行为:果岭上推球后,球撞到旗杆(不管有没有人在照管旗杆)。
处置:罚2杆,在球停下来的地方再推。
第十八条 OK球
行为:果岭上未推球进洞。
处置:罚1杆,把球放回原位。如果在下一洞开球前没有把球放回原位推球进洞,取消资格(DQ)。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