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规则解析:连击到底怎么算杆?
目前仍在执行的2012-2015版规则14-4写得清清楚楚:如果在一次击球过程中球员的球杆连续撞击球一次以上,必须计算这次击球,并加上1杆罚杆,共计2杆。
道长猜,这里面的误会可能与如何理解“连击”的概念有关。
首先,“连击”不是正常“击球”,而是“一次击球过程中球员的球杆连续撞击球一次以上”,是规则不允许的行为,一旦发生就要接受处罚,处罚的办法是加罚1杆。
其次,不管一次击球过程中球员的球杆连续撞击球几次,都是属于“连击”,都是一个性质的违规行为,都只接受因“连击”而被施加的处罚(罚1杆),而不是像不少球友误以为的“撞一下算一杆”、“撞几下算几杆”。
简单来说就是:击球归击球,连击归连击;一次击球就是计算一杆,连击是违规行为,加罚一杆。
道长曾经专门写过博文,强调要弄清楚“击球”和“罚杆”的区别。一场球的杆数等于击球次数加上罚杆数,击球是击球,罚杆是罚杆,如果混为一谈,“反正算一杆就是”,有时候很可能导致付出更多的代价。
例如,球道上试挥杆,不小心把球碰动了,属于违反规则18-2:静止的球被球员的装备移动,罚1杆,放回原位。
不少球友这样理解:把球碰动了,了不起“算一杆”,接着打就是,不用放回原位。殊不知如果真这么干了,后果就不是罚1杆而是罚2杆,严重时甚至可能会被DQ(在错误的地方打球严重违规且没有在下一洞开球前纠正)。
文:风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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