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高尔夫球会于会员间常见纠纷
高尔夫运动自引进到我国以后,绝大部分的球场都是以会员制模式经营的。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只有在支付一定对价成为俱乐部会员后,才可以享受俱乐部提供的相应服务,非会员不能享受俱乐部提供的服务或得到的服务须付出比会员要高的很多的对价。由于成为会员须付出较高的金钱代价,高尔夫俱乐部最初被戏称为“贵族俱乐部”。
俱乐部与会员之间的纠纷是伴随着高尔夫运动的普及化而慢慢浮现出来的。在该运动发展的早期,市场需求属于供小于求,俱乐部与会员在市场需求方面是严重不对等的,会员根本没有资格跟俱乐部“讨价还价”,没有争取更多权利的市场环境,故俱乐部与会员均相安无事。现如今,不但市场的需求已经刚好相反,且人们维权法律意识也提高很多,反观俱乐部方,大多俱乐部的经营理念及模式依旧停留在早期的水平,如此一来,双方的矛盾必定不可调和。去年发生在广东的会员状告某俱乐部集团诉讼案件即为明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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