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高尔夫别墅时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作者:TG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08-03-13 浏览 5

  笔者作为一名高尔夫球的爱好者在与球友或客户畅游于碧草绿地的高尔夫球场之上时,常常会被问及购买位于绿地之中的别墅会有些什么样的法律风险或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在关注和收集现有的法律法规时,本人发现打高尔夫球的律师不少,但对高尔夫球及其别墅的法律问题予以关注或加以研究的却不多见,所以本人借《别墅》杂志之窗口为关注高尔夫别墅的读者,提供一些法律问题,谨供参考。

  (一) 关于高尔夫别墅合法手续的法律问题

  高尔夫别墅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地产,它也要遵守国家关于房地产审批的一些手续比如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齐备等。而作为国家严格控制的高尔夫别墅项目,高尔夫别墅又兼备了两者审批的高难度,因此五证不全高尔夫别墅一般是不会出现的,但我们仍要于购买前看一下这五证是否齐全。高尔夫别墅的土木工程的造价又极低(相对于球场建设)所以出现烂尾楼的可能几乎是零,所以在购买这些别墅前只需要验证一下国家的审批手续基本就可以了,这其中没有太难的法律问题。

  (二) 附赠会员的法律问题

  高尔夫别墅最大的特点也是它区别于其它别墅项目的一大特点就是大多附赠终身高尔夫会员卡或VIP会籍。如果是单独购买会籍现在市场价已高达四五十万元以上(高档球会会更高)而购买了别墅之后仅仅这个会员资格是附赠与的,但是这个赠予高尔夫会籍到底对市场发售了多少,它是不是像广告中说的那样价值不菲,还是由于发售过多而缩水了,仅仅就此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

  首先是会籍发行量的问题。发行会籍的多少,国家并没有法律的限制,政府在审批项目时也不会涉及到会籍的发售。因此会籍的发行完全是开发商或球场的一种纯商业的行为了。影响会籍发售量的因素很多,有主观上的因素如球会自己就有计划限定会员的额度而追求品味,或者干脆就多多亦善以收钱为上。也有客观上的原因,球会的高知名度、市场的认可度等等。总之在会籍赠送上球会或开发商占有了强势。

  其次,用合同条款来限制会籍发行量的问题。有些球会出现了因会籍过多,而导致会员打球订不上场或打球堵车长时间等待或观望等问题。基于这种前车之鉴,我的一客户就曾在购买高尔夫别墅,签附赠会籍合同时要求律师给予专业建议。就现状来讲,我们一般也要在签的合同中约定球会的会籍应该有个上限,这个上限应该以同行业的最大客容量为准,或者干脆就约定一个发售会籍最高值。业内的同行业基本采取这个办法,但本人并不认为这样的约定能够限制球会滥发会籍。因为会籍资料是球会的最高级的商业秘密。怎么可能让每个会员都知道呢?况且很多会员相当低调,他们也不允许球会透露或其它会员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因此会员的发售只有球会的高层领导才了解,即使是一般的球会内的员工也不知道到底球会发展了多少会员。因此合同中的限定条款也只是法律的技巧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能发挥实际的作用。

  最后,我想强调一下关于合同的签订。无论是以何种形式确立的合同,只要就有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必须遵守,非经双方一致变更或解除,任何合法约定都应该遵照执行。在合同关系中,违约金是一项重要的约定,它常常被许多当事人忽略。它能起到惩罚违约、补偿守约方的作用,兼具补偿与赔偿的双重作用,对于违约金的数额与比例,只要不超出当事人的“预期”,都应认为有效。所谓的预期,应结合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及目的判断。只要合同各方约定的比例属于合理范围,各方就应遵守。

  一般会员认为会籍费越贵的会员尊贵感会越重,便宜一些或赠送的会籍尊贵的感觉会打折扣,从另一角度看这也到是符合现在人们的消费理念的。

  鉴于高尔夫别墅的法律问题,律师界业内人士介入较少。本人的观点也只停留于一个层面,欢迎高尔夫爱好者和法律人士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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