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我谈到高尔夫俱乐部的常态收入,应该来自“场地使用收入”与“外围的服务收入”。
“场地使用收入”:高尔夫俱乐部除了一些周边的服务项目外,一座一天可以供200-250位球友使用的十八洞球场应该是诉求的主题,如果想要使用这座球场个人当然需要付出一些场地使用费用,这笔费用由1,000-2,000台币不等,算一算这笔一年365天的收入,倒也是挺可观的。
球场卖的其实是时间
不过,由于“球场”这个商品,应该归类为“无法储存的服务”,卖的是“时段”,就像是航空公司的机位,电影院的服务,也像是五星级饭店的住宿房间服务,具体的商品是“服务”,卖的是“时段”。
因此,只要时间一错过,这个商品就没了;所以如何将球场使用时段以具体的方式出售,建立一个正常有效的预约通路(专卖店、练习场、球队),自然是球场商品化的首要之务。
所以,我认为唯一的方式,就是将球场击球时段管理计算机化:从接受预约、报到、俱乐部单行规则说明、编组、出发、球道中服务、结束挥杆、洗澡、用餐、到球友圆满离场;这套流程需要完全以计算机控制进度,为了将产品转成商品,所有的人员训练都是为了做更好的服务,而将这些流程合理化,就是所谓的“高尔夫服务商品化”,这种服务系统必需加紧脚步进行。
主要的收入其实来自于服务
“周边的服务收入”:如果能够吸引球友到球场击球消费,再来当然是以增加餐厅收入为第一要务。一般球友到俱乐部,完成十八洞球场挥杆后,只要球道行进流畅,按照计划时间完成球局,当然,也会想在球场的餐厅用餐再回家;但是,只要想到球场的餐厅人员,服务是一星级,设备只有两星级,质量三星、气氛四星,价格却要五星级收费。就也就难怪几乎每个球友打完球后,想到球场的消费质量时,宁可饿着肚子,到附近的山产店点个小吃,也不愿意在球场餐厅用餐当冤大头,谁不想在风景明媚的球场餐厅点瓶啤酒、吃点当地特产,只不过球场实在也太过分了;这生意你不做,自然就肥了附近的小吃店了喔!
还有其它的收入吗?当然有,下回再说啰!
Thomas是台湾罗开高尔夫营销顾问公司总经理, 本文为[高尔夫营销021俱乐部营销第四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