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学MBA同学会高尔夫球队章程
第一章 宗旨及球队名称
本队是由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博学MBA同学会发起设立,以共同提高球技,增进增进中山大学MBA跨班和新老班级学员之间交流和友谊,促进健康,弘扬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精神为宗旨。
队名定为:"中山大学博学MBA同学会高尔夫球队"。
球队队徽:博学同学会会徽
第二章 队员资格
2.1 中大博学同学会会员、中大MBA学员均可申请参加。队友总名额限定,额满即停止接收新队友,若有余缺时视实际情况酌情增补。
2.2后续队友则由两位以上队友、推荐观察期为三个月,由球队讨论决定后方可入队。
2.3 队员需填写基本资料及交纳入会费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永久荣誉队长: 第一届队长由队员大会推举产生,为创队队长,因第一任队长在创队过程中贡献巨大,顾特聘为永久荣誉队长。
总教练:聘请职业教练担任。
队长:由队员投票选出,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对外代表本球队,对内综理本队一切活动与队务
监事长: 名,对财务和入队成员的进行审核和监督。
每月执行队长:1名,负责当月所有的赛事的组织、安排。由副队长轮流担任。
副队长: 名,由各班队员提名,任期一年,可以连任,辅助队长综理队务。
总干事: 名,由队长提名,任期一年,可以连任,负责球队队务事宜,协助每月的执行队长。
副总干事: 名,由总干事提名,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协助总干事开展工作。
财务长: 名,任期一年,可以连任,负责会费收支等财务事宜。
比赛长: 名,由总干事提名,任期一年,可以连任,负责比赛规则及评奖
球队秘书:1名,负责球队的后勤工作,配合队长,协助总干事、副总干事开展工作
第四章 队费的来源、使用与管理
4.1球会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为每届每位队员的队费;其他来源包括球队内外的赞助、捐赠、罚款,及参与对外赛事所赢得的集体奖励。
4.2 队员缴纳队费或续费的时间不得拖延 个月,否则视同自动退出。
4.3 队费用作制作队服等统一标示、队务、奖励及杂务等支出。队友所携带来宾参加需受本团体之约束,但不得领取任何比赛奖项奖品。
4.4 参加活动的费用由会员自理,譬如比赛及练习之球场果岭费、球僮、球车费,在较远地区比赛时球员往返之交通费、住宿费等。
4.5 本队队费由财务长负责具体管理。使用遵循如下批准程序:财务长会同总干事制定费用预算,报经队长审批后执行。在 以下额度,由总干事审批; 以上,由队长审批。
4.6 队费的使用透明化,将通过队员大会现场或网站、邮件等形式定期向全体队员公开。
4.7审计办法:由三名以上队员联名提议,可对队费使用进行审计。
第五章 队员守则
5.1 不提倡**。
5.2 不能做任何违背竞技道德的行为。
5.3 队员个人不能以本球队的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5.4 本队严格要求队员的行为操守,队员在代表本队出席任何赛事时,务必留意个人之行为风范,建立本队的良好会风及形像。
5.5 队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及严重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将予以劝退。
第六章 比赛参与规则
6.1 每次队内比赛时,报名后不到必须最迟在比赛前一天通知球队秘书。
6.2 每次比赛队员需穿队服。
6.3 队员获通知对外比赛,在没有合理理由情况下,不得缺席或迟到。
第七章 队籍管理
7.1 登记入队后没有缴交队费或不履行队员义务,可经审定后径行取消队籍。
7.2 言行严重损及本队荣誉,经审定后取消队籍。
7.3 自行申请退队时,将不获退还一切之已交费用。
7.4 队员退队后,欲重新入队时,视同新进队员,但可优先入队。
7.5 欲退队者请需知会总干事,并获得球队干部同意后方属于正式退队。
7.6 停权: 队员一年内至少参加球队四次(含四次)以上活动,否则球队有权对其予以停权。停权后,球队欢迎其以后以来宾身份参加球队活动。
7.7 保留队籍:因公因私一年内不能参加球队活动,向球队申请者,已缴会费不退费,换届时缴50%队费。球队视同正式队员,并保留名额。
7.8 除名:严重违反队规者,经球队干部全数通过予以除名。被除名者永久不得再入队,且球队不欢迎此人参加球队任何活动。
第八章 议事规定
8.1 本会重大事务,召开队员大会开会讨论决定。
8.2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队员大会提出建议案并付诸表决。
8.3 本队章程之制定及修改,须由全体队员二分之一出席,并经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赞同方可通过。
第九章 赛事
9.1 球队正常运行后,针对 队员每月举行月例赛,球队月历赛时间:1)每月月初5号前 2)每月月底25号后3)其它时间
针对 队员每月另外增加举行一次训练课,请专业教练教导,练习费用由会费支出。
9.2 其他赛事包括:本队组织到外地比赛;与其他球队的友谊赛或对抗赛。
第十章 队费标准(每届一年)
10.1 队费:(队员要求:杆数不超过100杆的队员)
荣誉队长: 元/届 队长: 元/届
副队长: 元/届 队员: 元/届
10.2 队费:(队员要求:新手或球技100杆以上队员)
队员: 元/届
第十一章 成立、任期与交接
11.1 球队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11.2 每届最后一次比赛后,晚宴时举行各项交接。
11.3 每届最后一次比赛全体队员应尽量参加,否则亦应参加聚餐及新旧队长交接典礼,不参加人员可授权委托队友投票
博学同学会秘书处电话: 84111347
联系人:刘舒锋 邮箱:zdmbals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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