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场挖鱼塘能不能免征土地使用税?
作者:golfsh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3-08-23 浏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曾看到一个土地使用税的筹划案:在高尔夫球场中挖个鱼塘,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这个筹划案虽不被税务部门认可,但政策依据却不是很充分。 清远日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知识问答(二) http://www.qyrb.com/20071221/ztxw/200712210037.asp 5、对食品公司等单位的鱼塘、临时饲养场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答:食品公司、外贸企业等单位的鱼塘、饲养场,专门用于储备饲养鱼、鸡、牲畜等商品,以备销售。对这类鱼塘、饲养场用地,不能视作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这个知识问答没有引用政策依据。而且这个解答中强调这些单位的鱼塘、饲养场是专门用于储备鱼、鸡、牲畜等,其实很多食品公司确实自己有养殖场,承包给人养猪之类的。这种情况不算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存疑。) 安徽省地方税务网上咨询:咨询标题:为何长期无回复:工业用地用于农林牧渔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http://60.166.52.38/portal/bsfu/zx/1323031409856232.htm 咨询内容:我公司是一家直接从事苗木花卉种植企业(营业执照上已明确标注),《土地使用证》上“地类”为“工业”,占地面积20077平方米,其中直接用于林业种植用地19077平方米。请问我公司直接用于林业种植用地19077平方米土地是否免缴土地使用税? 回复内容:工业用地用于林业种植,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部门:劳务财产处答复时间:2011-12-6 11:24(这个网上答疑同样没有政策依据。而且是不是应该适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值得探讨。) 青岛政务网税收宣传月——市地税局副局长李钢在线访谈实录http://www.qingdao.gov.cn/n172/n1524/8312687.html 纳税人:单位是工业加工企业,在厂区内有大片空地,所以种植了一片经济树木(并非简单的绿化用地)。请问,这样的种植,属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范围呢?谢谢解答。 李钢: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鲁地税函【2008】126号文,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免征土地使用税,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包括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不包括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划用途进行的种植、养殖、饲养等用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单位的用地应该属于工业用地,而不属于享受免税的专业用地。 (只有这个答复引用了政策依据。而且只有这个案例近似于文章开头网友们嘲笑的那个筹划。 但是,1、鲁地税函【2008】126号只是个地方文件,其他地方是不是适用?2、这个地方文件对条例作了限制性解释,是不是有效?) 结论:总局应该出个类似于鲁地税函【2008】126号的文件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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