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存放高尔夫球包丢失 球会赔款
作者:golfsh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3-07-24 浏览 1
吴先生是上海一家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高尔夫俱乐部准备挥杆尽兴。此后,吴先生与俱乐部方面协商未果,将该高尔夫俱乐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4300元。日前,徐汇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高尔夫俱乐部应赔偿吴先生2万元。 2007年6月,吴先生签订了《高尔夫俱乐部会员申请表》,并成为该家俱乐部会员。为给客人提供方便,俱乐部备有二张球包寄存卡,其中一张交给会员,另一张则由俱乐部保管,当会员来寄包时,附在球包上以核对发放,每次打球都有电脑记录。今年4月,当吴先生前去打球时,却被告知自己存放在俱乐部内价值2万余元的球包(内有15根球杆、雨伞、球鞋和手套等)不见了,吴先生认为,俱乐部方面应该对会员所寄放的物品负责,既然遗失了又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表明是自己拿走的,理应进行赔偿。   高尔夫俱乐部辩称,去年11月7日,吴先生前来打球时将球包取走,练完球后并未再存放。今年4月3日,吴先生又来取包,此时寄放处新来的工作人员当然根本无法找到原告的球包。   然而,俱乐部方面向法法院提供的球包提取单据上并没有注明日期。此外,法院在审理阶段要求俱乐部提供电脑记录时,俱乐部方面称因主管电脑的人员不在而无法提供。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吴先生成为俱乐部的会员后,俱乐部理应向吴先生提供完善、周全的服务。现吴先生坚持球包寄存后被俱乐部丢失,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而俱乐部虽然否认吴先生之说,但仅凭其出示的取包单只能证明吴先生曾经存包,而无法证明吴先生已将包取走,又无法提供吴先生已将包取走的证据,由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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