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高协2012年B级高尔夫教练讲习会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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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为促进高尔夫运动,研讨教学统合观念,培植教练人才,提升技术水准
二、主办单位: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三、指导单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
四、承办单位: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比赛、规则及教练委员会
五、协办单位:台湾彰化高尔夫球场
六、讲习日期:
(一)学科讲习及测验:2012年12月15日至18日(星期六〜二)共4天
(二)术科测验:2012年12月19日至20日(星期三、四)共2天
七、讲习地点:彰化高尔夫球场
八、讲习人数:以60名为原则(未满30名不予开办)
九、参加资格:(须满20岁,并具备下列其中一项资格)
(一)已取得C级教练资格且继续从事高尔夫教练工作二年以上。
(二)曾当选国家青年、成人代表队参加国际正式锦标赛之男、女选手。
(三)国内、外各级职业高尔夫协会之正式选手。
十、报名讲习人员,最近三年参加本会举办之国内正式比赛(至少三回合54洞以上),之平均成绩达80杆以内(含),须提供相关的成绩证明文件,得免参加术科测验。
十一、未有上述资格、或审查未通过者得参加12月19、20日(星期三、四)之36洞术科检定(含果岭费、保险、杆弟费按彰化高尔夫球场规定收费;另须缴交检测费及裁判费新台币2,500元,男子于白色发球台、女子于红色发球台开球)。
十二、若学科或术科测验其中一项成绩未达各级合格标准者,其资格(合格成绩)准予保留两年,并于保留期间内,须配合本会举办之同等讲习会实施补测(术科补测得举证参加本会举行至少三回合以上赛会之成绩证明),经补测合格者,由本会核发各级教练证照。若于期限内补测仍未达各级合格标准者,则另须再行参加各级教练讲(研)习会及学科、术科课程授课与测验。
十三、各级教练证照有效期限六年。教练应于有效期限(以发照日期为依据)届满前三个月,向本会申请换发证照。
十四、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16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或手续未完备者,概不予受理。
十五、报名手续:
(一)填妥报名表,并附最近二吋照片二张(背面填姓名) 及C级教练证复印件(或国手当选证书;或国内、外各级职业高尔夫协会之正式选手证书)。连同学科报名费寄至本会报名(一般高尔夫运动人士新台币捌仟元整、代收本会捐助发展高尔夫基金之球场可推荐球场职员一人及学生新台币肆仟元整);参加术科检定者,其果岭费、保险、杆弟费按彰化高尔夫球场规定收费;另须缴交检测费及裁判费新台币贰仟伍佰元整,本会邮局账号19691231户名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并请于汇款后将邮政划拨储金存款收据复印件连同报名表邮寄本会,俾利汇整作业(业经报名所缴费用概不退还;请以报名人名义汇款)。
(二)报名费务必随报名表缴交,未缴交报名费者本会概不予审查。
(三)报名人数未达30人时,本会有权停止办理讲习,所缴费用无息退还。
十二、报名地点:中华民国高尔夫协会(台北市南京东路二段125号12楼之一)
电话:(02)2516-5611#14 传真:(02)2516-3208
E-mail: a0952427003@yahoo.com.tw 陈连淦先生
十三、讲座师资:聘请国内体育学者专家、国家级教练担任授课。
十四、考 核:凡经讲习学科测验平均成绩达75分(含)以上及术科检测男女均达80杆(含)以内合格,由本会审查通过后发照;若学科或术科测验其中一项未能通过者,其资格准予保留二年,须参加本会举办之同等级讲习会,如合格则补发教练证。
※获得教练证者应配合本会举办之相关高尔夫活动,协助办理各公开赛及训练教学等相关事宜。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讲习会者请于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08:00前请径至彰化高尔夫球场完成报到,领取讲习数据,随即上课,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
(二)本讲习会由本会提供教材数据、师资及午餐。
(三)讲习会期间一律不得请假,依本会教练制度实施章则第五条规定:凡缺课1小时(含)以上者,不得参加学、术科测验。
(四)室内及室外课均不得使用移动电话或各类电子呼叫器。
十六、本计划经本会通过且依教练制度实施章则办理,并报请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核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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