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练习场关闭 球会可转服务或退费
作者:lucygolf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1-08-29 浏览 1
一名女子购买了某高尔夫练习场运动服务金卡、教学卡,约定在该高尔夫场进行消费,谁料才过了半年,该高尔夫场地却因租期届满关闭,并通知该女子至另外一家球场继续。该女子认为这是欺诈消费者行为,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定该高尔夫球场不属于消费欺诈行为,但应该退还该女子会员卡内的剩余会费。   2009年9月22日,樊某购买了价值6800元的某高尔夫练习场会员卡,持此卡可在该高尔夫球场一年。这之后,樊某持卡按约定在该场接受服务,可2010年4月2日,该场承包期届满,同月2日、9日,该球场先后与另两家高尔夫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该球场的会员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可以到这两家公司的高尔夫场按其会员卡权益享受服务。 同年4月4日,该高尔夫场被封闭,并在场门外公告,称其不再经营管理高尔夫场,会员可以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到另外提供的高尔夫场享受服务。樊某不愿接受转场服务,遂于2010年7月7日将其告上法庭,请求高尔夫场退还预付的款项6800元,并加倍赔偿损失68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高尔夫场因故关闭,致使原告樊某不能入场消费,高尔夫场又单方为会员另行安排了转场服务事宜,而樊某以离家较远不愿到新的场消费,双方服务合同事实上自2010年4月4日中止履行。樊某只享受了部分服务,故高尔夫场应当退还樊某未消费部分金额合计3762元。同时,法院审理认为,樊某提供的不足以证明高尔夫场具有欺诈行为,樊某要求的加倍赔偿不予支持,因为高尔夫场在其会员章程上约定其有权更换加盟场且会员不得退卡,因此高尔夫场也不存在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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