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的营业税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高尔夫的身上,土地使用税的出台更是将高尔夫推到悬崖的边上。
作为广州荔湖球会的总经理,6月的傅平和有点烦恼,6月30号前球会必须上缴2007年的土地使用税,12月30日前必须上缴2008年的土地使用税,他要花不少的心思在这件事上。5月13日,广州市政府公布确定了荔湖球场的土地级别,作为一个远离市区的球场,荔湖球会每平方米必须上缴4元钱的土地使用税,这样一百多万平方米的荔湖球会必须上缴400多万的年税。
何为土地使用税
2007年1月1日,国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对1988年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出大范围修改:将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同时将征收范围伸向外商投资。
由于税收涨幅过大,每个城市都在仔细研究制定符合本城市的土地标准。虽然不少城市在上年已经先后推出自己的土地标准,但还是有一些城市谨慎地对待。
2008年5月13日,在暂行条例实施了17个月后,广州市地税局出台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标准将该市土地划分为六级,其中税额最高的一级土地每年所交税额为每平方米27元,六级土地税额则为每平方米3元。而按照此前的条例,广州的土地分为六个等级,税额从0.5元-10元/平方米不等。
条例公布之后的另一个变化,就是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首次纳入到征税的范畴,这也结束了外资企业多年的“国民待遇”,而对外商投资经营的高尔夫球场而言,这无异于晴天霹雳。
烦恼的高尔夫
对于一个动辄上万平方米的高尔夫球场来说,征收高额土地使用税无异于灭顶之祸,很多球场的年利润甚至只够上缴土地使用税。当然我们不排除会有部分球场得到优惠的减税政策,条例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但即使得到稍微喘息的球会,他们的心中不免有种隐隐担忧。
荔湖高尔夫球场是港商投资的球场,属于外资投资企业,在此之前一直享受“国民待遇”。当5月13日广州公布土地收费标准后,这个100多万平方米的球场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我想这并不合理,费用涨得太快了,而且从公布到缴交日期间隔很短,对于像我们这种只有打球收入的球场而言,这会是比较困难的。”傅平和无奈地说。而当记者把土地使用税这个问题抛给广州和深圳等地的其它球场经理人时,得到更多的答复是说不得、不好说,众多球会正在研究相关对策,不想在这个非常时刻说敏感话题。“如果按照政府的要求去缴纳费用,那我想很多球场都会陷入困境。这根本上是不合理的嘛。”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球会总经理气愤地说。
而早在上一年,在国内拥有十几个球场的东方高尔夫集团总裁潘仲光就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由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球场的利润已经十分微薄,东方名人国际女子职业巡回赛明年很可能不会举行下去。虽然这一年的东方名人赛如期进行,但球场所承受的压力已经摆在大家面前。更多城市的媒体则在税收方案公布后开始为高尔夫球场算一笔天帐。
20%的营业税
对球会而言,每年的土地使用税是一个巨大的包袱,但同时高达20%的营业税更是让球会不堪重负。要知道现在征收20%营业税的行业主要也就是夜总会、歌厅、舞厅等一些娱乐场所。在更早前,因为一个政协委员的提案而得到众人的支持,保龄球和台球脱下了高贵的外衣,从2004年7月开始营业税由原来的20%减少到5%,但高尔夫还是等同于娱乐行业,20%的营业税让其高高在上。“把高尔夫和卡拉OK之类的娱乐场所相提并论我想是不合适的,这对高尔夫行业的打击很大。为什么高尔夫到现在还不能被视作一个体育场所对待呢?”谈起20%的营业税,傅平和有点愤愤不平。“我想过高的税收会阻碍高尔夫的健康发展。”
当然20%还不是高尔夫税收的全部,“我们的球会还要征收3%的文化建设费和0.7的渠道维护费,每年除了土地使用税之外还要征收23.07%的税。”在球场盈利状况还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高额的税收确实让一些球会举步为艰,虽然有些球场能找到减免税收的方法,有一些球场可以通过房地产收回损失,但更多的球场却是在焦急中寻找策略。
球会对策
“这几天我在和很多球会经理人碰面通电话,大家都在讨论该如何应对。我们也跟广东高协,广州高协有过沟通,希望政府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