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会缺席会员管理
作者:thomasgolf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5-09-21 浏览 1

案例:2004年,原告刘##等在第三次提出缺席会员申请被高尔夫球会驳回以后,认为高尔夫球会拒绝会员的缺席申请构成强制消费并提起诉讼。 所谓强制消费,主要是指商家利用自身的独特地位或权力,强迫消费者购买自己的指定产品,也是一种垄断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第七条分别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这种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利用自己的独特地位搞垄断,是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相违背的。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交易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对于消费者而言,是进行消费还是不进行消费,是消费此种产品还是消费那种产品,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不应受到他人的干涉。 但在高尔夫球会的经营规则中,每一个会员加入球会,选择高尔夫球会提供的高尔夫球服务,都是自愿性的,高尔夫球会没有剥夺会员自主选择的权利,客观上球会也没有能力剥夺会员的自主选择权。缺席会员是球会的服务方式之一,在会员入会的时候就会明确告知会员,会员选择入会,意味着其接受这种服务方式。故高尔夫球会按既定规则拒绝会员无理的缺席会员申请不构成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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