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会籍定义不清会引发纠纷
如前所述,很多高尔夫球会在会籍的命名方面并不讲究,更谈不上对法律的考虑,因而也会在实践中引发纠纷。
案例:深圳**高尔夫球会在自然人会籍的命名上,将个人(单个人)和家庭(含家庭成员的多个人)会籍通通都命名为个人会籍,之所以这样命名,可能是为了将自然人会籍与法人会籍区分开来。但实践中个人(单个人)和家庭(含家庭成员的多个人)会籍的价格相差很悬殊,有会员以家庭(含家庭成员的多个人)会籍的价格买到的却是个人(单个人)会籍,并且由于名称都一样,该会员到时隔数年后才发现这一问题,并由此导致纠纷。
由此看来,会籍的命名其实大有学问,必须要考虑相关法律元素。一个会籍产品,往往是多种会籍类别的交叉,换言之就是多种法律权益的交叉,在名称上要尽量让人一目了然,透过名字识别其法律内涵。如果确实做不到,也要在会籍权益证书上明确载明其权益范围,以免产生理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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