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谈高尔夫球场意外处理案列
作者:thomasgolf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5-09-18 浏览 4
高尔夫虽然算不上是一项高危险的运动,但球场上难免也会发生意外,如果不幸遭遇类似事件,应该找谁索赔?下面请律师来谈三个案列。 被雷击中

  事件回顾:2013年7月,东莞一球友在打球时不慎被闪电击中,高压电流瞬间从球杆顶端击入穿过该球友的身体,从左脚拇指流出,球友全身衣服碎裂,前胸、大腿多处烧伤,送进医院之时心跳呼吸全部停止,医生诊断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碍并发生缺血缺氧性脑病,可能导致植物人。   律师建议:雷劈属不可抗力,打球时被雷劈中属于人力不可抗拒之意外,通常情况下,球场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过,如果球场在明知有雷雨天气的情况下,还允许客人下场打球,一旦发生意外,球场则需承担责任。 球车事故

  事件回顾:2013年6月30日上午9时,50岁的凌先生和朋友李某及唐某,结伴从深圳到博罗嘉宝田乡村俱乐部高尔夫球场打球。打完前8洞后,凌先生和球童林某驾车前往第9球洞发球平台,其朋友李某、唐某和另一球童驾车跟在后面。第9球洞发球平台在球场山地的一处山顶,电瓶车要沿弯道上到山顶。在由低坡开到山顶时,凌先生驾驶的电瓶车失控坠下悬崖。球童林某跳车逃过一劫,凌先生则驾着电瓶车从24米高的悬崖坠下,车翻人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律师建议:驾驶球车发生事故,首先要看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如果是球车本身的质量问题或是球场员工驾车过失导致,则球场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被球打伤

  事件回顾:2011年7月26日上午,海南某球场的球童小刘正在球场上捡球。后组有客人击球,他便在树下避让,没想到客人的球打到椰子树上后,反弹回来打中了小刘的眼睛。小刘当时感觉到一阵剧烈的疼痛,眼睛流血。小刘随后被球场工作人员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医生告诉小刘,他的右眼挫裂伤,右眼球可能无法保住。医生随即对小刘进行了右眼球破裂修补术等抢救措施。由于小刘的伤情严重,医生最终对他施行了眼内剜除术。   律师建议: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则按照规定得到应有补偿和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如用人单位为员工购置了雇主责任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凡用人单位所聘用的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因从事被用人单位的业务工作时,遭受意外所致伤、残或死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或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相关保险   尽管高尔夫球场是保险公司重点关注的客户,但是目前国内在高尔夫方面的相关统计数据还很匮乏,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很难计算事故出现的概率并由此确定保险费率。根据市面上相对比较通用的《高尔夫球场综合保险条款》显示,通常高尔夫球场会购置的保险主要是财产损失险、草木损失险、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这些虽然基本已经可以为球场上可能出现的意外进行保障,但高尔夫球场环境特殊,部分领域专业性强,并非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具备相关的保险条款。以草木责任险为例,当所投保的草木区域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后,草木伤亡程度在当下是很难以确定的,还需要请有关专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协商设立观察期,以观察期后的定损结论为依据,这相对其他种类的保险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国内目前关于高尔夫的保险并不及国外完善,记者向多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进行了相关咨询,发现他们熟悉的业务范围多为车险、寿险、分红险等产品,对与高尔夫相关的保险产品则并不熟悉。但是在日本就大不一样,日本有更加完善的高尔夫保险体系,曾经有一位球友在球场打球时不小心打断了自己的1号木,拍好照片和球杆型号,填一份保险索赔单传真到球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获得了一支全新的球杆。   从某种程度上说,高尔夫保险体系的完善程度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高尔夫运动普及和重视度,当然,这不是短期内就可以改变的现实,高尔夫球场作为服务行业也是用人单位,保证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不被侵害,本就是理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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