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小球童的维权成本
作者:lucygolf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2-01-06 浏览 8

在2009年离开伯爵园高尔夫俱乐部之前,柳萌萌、于美美和黄莹莹三个小球童在伯爵园时都是A级球童,这个级别最快也要2年左右才能升到,A级球童是一个值得羡慕的职位,底薪500元,下场费一场150元。伯园是不许收小费的一类球场。如果一天跑两场,一个月30场,当月就能挣到5000元。这对于多数读完初中就出来工作的球童来说,是绝对的高薪。 黄莹莹比较喜欢不收小费的球场:“一个月发薪一次,能让我节省着点,如果每天都拿到小费,我肯定拿了就花了。”她说自己和许多球童一样,挣的虽然不少,却存不下钱,花钱大手大脚、出门喜欢打车。 这样一个接近白领的薪水让她们有了打官司的必要:黄莹莹认为公司从2008年1月到2009年她辞职为止的时间里,公司没有和她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她算出来的赔偿金超过了3万元,值得讨一下。于美美和她的情况也差不多。 柳萌萌则是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理由是有一天点名要她服务(高球场称为点场)的客人很多,董事长发现了,认为她违规私下与客人联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单方面解约要有2N(N是在此公司工作的年数)月工资的补偿。 三人的代理律师,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的李欣律师告诉《新世纪周刊》,像球童这样的薪水使得她们愿意耗费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如果是一月工资1000多元的农民工,可能就选择放弃了。 球童们也已经感受到了时间和精力的牵扯:她们现在工作的球场有的在海淀,有的在顺义,却要不断地去通州应付一些繁琐的事务。她们已经请了六七次假,每次请假都意味着可能有数百元的钱挣不到了。 公司正在和三个女孩谈私了条件,黄莹莹的案子至今仍然没有开庭成功,如果不愿意把青春浪费在官司上,似乎是一条好出路。公司的律师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一人给两万,但公司人力资源部却否认提出过这个条件。三个女孩仍然一头雾水。 经济危机并没有影响高尔夫球场的生意,相反,最近的高尔夫球场比过去更火爆。许多以前忙得出不了写字楼的老板都有机会出来借球消愁。 柳萌萌已经在另外一家球场上班,有劳动合同,有社会保险。她有一天看见了老东家的董事长宋在国,自己昔日的“名师”,他在那儿打球。宋总已经认不出她来了。 中国的高尔夫球场有两种,一种允许球童收小费,球童的下场费就少一些,收入就看顾客的心情和熟客多不多了,这类老板认为球童会照顾客人更卖力,在这类球场工作的球童一般喜欢北京客人,北京男人好面子,给的多,很怕遇到韩国客人,他们比较节省,喜欢20元面值的票子。一种不允许收小费,认为小费会让球童变成区别对待客人的势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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